(3)触电风险性大或作业环境较差的加工车间、铸造、铸造、热处理、锅炉房、木工房等场所,应装置封闭式箱柜。
(4)有导电性粉尘或发生易燃易爆气体的风险作业场所,必定得装置密闭式或防爆型的电气设备。
(5)配电柜(箱)各电气元件、外表、开关和线路应摆放规整、装置结实、操作快捷,柜(箱)内应无积尘、积水和杂物。
(6)落地装置的柜(箱)底面应高出地上50-100mm,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为1.2-1.5m,柜(箱)前方0.8-1.2m的范围内无障碍物。
(7)维护线)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带电体显露,装设在柜(箱)外外表或配电板上的电气元件,必须有牢靠的屏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