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华体育会在线登陆 > 动力柜

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 查封(扣押)决议书 滕环查(扣)〔2024〕003号


来源:华体会官网里尔赞助商    发布时间:2025-02-14 17:41:54

  时枣庄市发动重污染气候橙色预警,依照应急减排清单要求你单位应采纳调墨、供墨、印刷工序停产、制袋机停产的方法,但经用电监控发现你单位

  1.2024年12月19日你单位司理彭守永供给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授权委托书1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证明你单位适格主体身份等状况;

  2.2024年12月19日由你单位司理彭守永签字承认的查封现场笔录1份、用电证明资料1份,证明你单位2024年12月18日8点30分-10时45分期间印刷工序正在出产的状况;

  3.法令人员的法令证复印件2份、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级行政法令主体的公告1份,证明法令人员及枣庄市生态环境局滕州分局法令合法主体位置。

  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第二十二条第五款“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对有关设备、设备、物品采纳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方法:产生较大、严峻、特别严峻突发环境事情或许在重污染气候应急期间,未依照要求施行停产、停排、限产等方法,持续排放污染物的;”规则。

  根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法令》第二十二条第五款“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能够依法对有关设备、设备、物品采纳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方法:产生较大、严峻、特别严峻突发环境事情或许在重污染气候应急期间,未依照要求施行停产、停排、限产等方法,持续排放污染物的;”规则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施行查封、扣押方法》第四条第六款“排污者有以下景象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施行查封、扣押:(六)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形成或许会形成严峻污染的违法排污行为。”的规则,我局决议对你单位配电柜、印刷机设备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5日(时刻从2024年12月19日起至2024年12月24日止);查封期限不包括检测或技术鉴定的时刻。

  查封的配电柜、印刷机设备以就地方式存放于枣庄佳宏包装资料有限公司车间内,在此期间,你单位不得私行损毁封条、改变查封状况或许启用已查封的设备、设备。

  如你单位对本行政强制方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滕州市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滕州市人民法院等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行政复议或许提起行政诉讼,不中止本决议的履行。

相关产品

相关新闻

华体会官网里尔赞助商

王经理

18309868066

华体育会在线登陆

联系我们

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电话:18309868066

企业邮箱:124848311@qq.com

公司地址:沈阳市东陵区英达街道英达村

技术支持:华体会官网里尔赞助商

华体会官网里尔赞助商

微信二维码